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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民主与民主化研究背后的美国国家利益

张飞岸 政治学人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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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飞岸,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无效民主是相对于有效民主生成的概念 。有效民主顾 名思义指的就是民主的有效性 。经验数据表明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第三波民主化过程中既没有解决政治腐败,也没有改善民众生活,更没有带来 社会稳定 。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怀疑20世纪90年代初流行的公民社会解放东欧的观点 , 如今人们更多地认为东欧转型是一场有利于精英并由精英主导的转型,在转型过程中,精英失去的只是锁链,得到的却是整个世界。对于其他地区发展中国家而言,民主化也没有像预期的那样与大众利益的扩张和国家的有效治理呈现稳定的相关性。从发展中国家民主化的实践效果来看,其主要成果仅仅表现为“选举民主”的确立和资本流动性的增强。前者尽管赋予了人民选择统治者的权利,但由于没有解决深层次的社会结构矛盾和形成不同阶级和族群之间共赢的经济增长模式和利润分配方式,这种选举权的竞争反而使阶级和族群之间的矛盾显性化,因而频繁在发展中国家引发暴力冲突。资本流动性的增强是发达国家资本扩张策略的一部分,这一策略随着第三波自由民主的推进以新自由主义规范药方的方式在新生民主国家推行,其在方便各国精英积累财富的同时加剧了发展中国家原本就存在的贫富分化和加重了底层人民的生存困境,而对这种生存困境的不满和改善这种困境的期待恰恰是发展中国家人民渴望和支持民主制度的初衷。


自由民主为何会陷入无效民主的困境?对于这一问题的解释和解决,西方民主化研究者并不是没有加以重视,否则就无法解释民主巩固学说的兴起。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西方民主化研究者从什么角度去解释和解决第三波民主化国家普遍出现的民主低质量、低绩效问题。他们的解释和解决方案是否有效?

一、主流的民主理论对无效民主的无效回应

面对第三波民主化国家出现的无效民主和治理危机,西方学术界并没有把研究重点放在如何解释和解决民主失效问题上,他们选择了一个合法性优先于有效性的视角,即研究自由民主如何在发展中国家得到巩固,而不是自由民主如何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实际问题。

1.无效回应之一:合法性优先于有效性

亨廷顿的民主巩固学最能体现这种合法性优先的取向。早在亨廷顿撰写《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一书时,他就已经开始关注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由于民主危机出现的民主回潮现象。但他并没有把关注点集中于如何解决新兴民主国家即将面对的各种问题上,如重大叛乱、种族和社会冲突、极端贫困、严重社会经济不平等、长期通货膨胀、巨额外债、恐怖主义、政治腐败。在他看来,经济发展、社会公正、遏制腐败等都不是发展中国家短期内能够解决的问题,所以对于大多数新生民主国家,在精英之间和大众之间确立民主的合法性就显得尤其重要。因为只有建立了民主的合法性,民主才可能在没有绩效的情况下还不会遭遇替代制度的挑战。亨廷顿指出:“威权政权的合法性几乎完全建立在绩效之上,而民主政权的合法性却可以依靠程序而存在。对于民主政体而言,政绩合法性处于次要地位。”从这个角度出发,亨廷顿强调:“决定新兴民主国家能否生存基本上不是它们所面临问题的严重性或者政府有没有能力解决这些问题,而是政治领袖对他们没有能力解决这个国家所面临的问题作出反应的方式。”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精英需要团结起来让公众意识到“对民主的支持和对民主选举出来的政府的支持是两码事”,只要没有一个政党把造成问题的责任归咎于政府,只要没有一个政党声称,这些问题可以在民主之外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那民主政体就是稳定的因而,民主合法性的建立,首先需要统治精英和反对派精英保持清醒的头脑,轮流坐庄而不是彼此颠覆,这对他们而言是成本最低的统治手段;其次需要帮助被统治者建立程序民主的观念,这一观念将民主的成绩通过周期性选举体现出来,有了周期性选举,民众就容易将劣质的政绩和优质的政体进行区分,这种区分对民主的存亡至关重要,它能保证人们在利益受损时也不会挑战政体的合法性?。亨廷顿还用20世纪80年代委内瑞拉中下阶层对民主政体的笃信做榜样,他强调在当时,中下阶层的高度挫折感并没有转化成非法的、暴力的政治行动,因为委内瑞拉民众已经学会通过四种方式从心理上解决面临的危机,这包括:合法的抗议、适应、听天由命和移民。



正是基于合法性优先的取向,亨廷顿特别坚持在民主化研究中使用熊彼特选举民主的定义。在他看来,民主的巩固特别有赖于大众从民主万能论的幻想中走出来,接受民主的功能就是更换统治者。因此,他将“民众对民主统治者的失望与幻灭和对威权统治者的怀旧看作民主巩固的第一步”,因为,“这意味着公民已经从短暂而快慰的民主化巅峰中降下来,并开始适应民主低谷中的凌乱与沉重。公众已经懂得,民主政府可能会失灵,民主并不意味着问题必须得到解决,但它意味着统治者可以被更换,民主的实质是更换统治者,当公众意识到民主只是为专制问题提供了一种解决办法,而未必为所有其他问题提供解决办法时’民主就会变得巩固”。


2.无效回应之二:民主范式的转换

亨廷顿这种对民主有效性的回避态度并不能从根本上捍卫民主的合法性。因为大众不可能像他所期待的那样仅仅满足于更换统治者,如果要发展中国家的大众真正建立起对民主合法性的信念,还需要对民主化进程中遭遇的问题给予一个有效的解释,给出一个民主改进的方向,并且这一方向还需要有具体的经验样板,以便大众能够有一个理想的彼岸。从1996年开始,以拉里·戴蒙德为代表,持自由民主观的学者确立了一个解释民主治理危机的新范式。这一新范式批评了熊彼特民主观存在的“选举主义谬误”,提出民主化在发展中国家引发治理危机的原因是这些国家仅仅实现了竞争性选举,但并没有实现法治和保证公民的自由权利。他将治理良好的选举民主国家称作“自由民主”国家,将出现治理危机或者权威回归的选举民主国家称作“非自由民主”国家,声称非自由民主国家若想解决治理危机,需要向自由民主国家看齐。戴蒙德的这一新范式一提出就获得了广泛赞誉和支持,在此之后,民主巩固理论几乎都围绕着这一范式分析并展开论证?。自由民主和选举民主的区分表明了美国民主理论家的倾向与立场。首先,它提供了一个可以对发展中国家民主实践进行量化评估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美国民主制度本身;其次,它再次排除了对自由民主范式本身的审视,保证了民主研究的批判矛头始终是对外而不是对内;最后,它帮美国否定了敌对国家“选举民主”的合法性,即使一个国家没有出现治理危机,但只要它选举选出的是连续两届以上当选的同一个领导人,那这个国家便不能被认定是完全民主(自由民主)国家,而只能被称为“非自由民主”国家中的“竞争性威权”国家。



然而,对自由民主合法性的拯救并没有帮助发展中国家解决民主无效的问题,它只是转移了问题存在的方向,把民主化范式本身存在的问题转换成了发展中国家不符合民主化范式的问题。这种转移对于民主化理论家回避责任和捍卫美国标准都是成功的,但它却进一步妨碍了对真实问题的认知,加剧了民主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分离。



民主巩固范式存在的最大问题在于解决方案的程序化和规范化,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他们采纳的民主概念——无论是熊彼特的选举民主概念还是达尔的自由民主概念——都仅从形式角度理解民主,当民主被等同于某种形式的制度安排,那无论是民主转型还是民主巩固,都从一个社会变迁问题变成一个制度移植问题。无论人们将制度移植的可能性寄希望于政治文化、政治行为还是政治态度的变迁,他们都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政治结构变革只有在社会结构变革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其有效性。西达·斯考切波在《国家与社会革命》一书中曾专门谈到过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的区别。她特别强调社会革命是一个社会的国家政权和阶级结构及其支配性的意识形态都发生根本转变的过程。社会革命不同于政治革命(政治转型),社会革命要求发生社会结构变迁、阶级结构变迁,而政治革命所改造的是政治结构而非社会结构,而且并不必然要经由阶级冲突来实现。



民主巩固学局限于政治变革,是由其研究主体的身份意识决定的,从本质上说,美国的主流政治学者不可能从社会结构变革的角度探讨发展中国家的政治转型问题,当他们谈到这一点时,恰恰是在为威权主义的合法性做辩护。究其原因,是因为我们生存的世界存在一个整体上由资本主导的政治经济结构,这一结构有赖于发展中国家的精英与发达国家精英的结盟,当发展中国家发生社会结构变革时,必然会损害这一结构性精英联盟的利益。为了规避这一本质问题,只有将民主去实质化,把民主变成一种与物质利益不相关的各种形式指标。这就是我们今天流行的自由民主所承载的最主要功能。而査尔斯·林德布罗姆早就指出:“当政治学转向对诸如立法机关、行政机构、政党和利益集团的机构建制的讨论时,它实际上是在同次要的问题打交道。议会和立法机关、行政当局、政党及利益集团的活动,大多取决于政府代替市场或市场代替政府的程度。”



自由民主范式的确立过程,实际上就是西方主流政治学利用次要问题遮蔽主要问题的过程,这一过程导致了民主去社会主义化,也造成了民主的无效。从这一意义上说,西方主流民主化理论其实是一种意识形态学说,而民主化研究如果想从意识形态变成科学,必须从次要问题转向主要问题的研究。在这一转向中,不仅要找回民主实质层面所应该针对的问题,即民主必须要有绩效合法性,即有效性,还要将民主的实质嵌人政府与市场、民主与政府、民主与市场的复杂关系之中,在这一关系中确认民主所能够并且应该解决的问题。要理解这一复杂关系,简单地将社会主义推到民主的对立面,将民主化看作一个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从人民民主向自由民主的转型过程,不仅是反政治的、而且是反历史的。



要解释清楚这一问题非常复杂,本文的重点是要指出,出于美国国家利益和意识形态偏见的动机,由美国主导的民主化研究不可能把问题的关注点集中于发展中国家的民主质量和国家治理,也就是说,发展中国家如果真的希望在自己国家推进民主,并使民主服务于本国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并保证国家的有效治理,就必须跳出由自由民主规范的美国主导的民主化研究范式,因为这一范式从动机上就存在着由美国国家利益导致的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的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一矛盾不仅导致自由民主在新兴民主国家的无效困境,也导致美国民主化研究对这一困扰大多数国家的无效民主的无效回应。


二、回应无效性的拫本原因:民主化研走背后的美国利益

1.民主化研究的“意识形态操纵”

凡是对美国现实政治有着深刻体验的学者都能意识到,在美国从政界到学界存在一种精英联盟,这一联盟的成员或者试图加人这一联盟进而获得美国各个领域主流地位的人士都掌握一种娴熟的技能,即心照不宣地对内对外采取两套不同的话语体系。在精英内部,大家非常明确作为一个利益共同体需要以维护共同体的利益和标准为目标,并且对于任何有可能损害共同体利益的国家、政党、联盟、个人都要尽可能加以孤立、排斥和打击,斯诺登事件就是一个例证。然而,精英的利益必须以一种民主的方式加以表达才能获得最大的合法性并消解公开的反对力量,所以当精英集团面对外部世界时,他们非常默契地运用一些演讲式的话语和符号,这些话语和符号给人一种印象:对内,美国是一个人民统治的国家,人民是这个国家的主人,这个国家服务于人民的利益;对外,美国是一个推动民主事业的自由国家,是和平与发展的捍卫者和推动者。这套话语被乔姆斯基称作“必要的幻象被奥斯特罗姆称作“讨好投票者的抽象口号”A被威廉?赖克称作“操纵的艺术”,被查尔斯·赖特.米尔斯称作“公关修辞学”,任何试图研究美国政治和社会的人,如果不懂或者意识不到这些双重话语符号对于美国统治集团的重要性,他就不可能做有主体意识的真正的科学研究,他不过是在重述别人希望他接受和理解的话语。



对于美国精英娴熟掌握的这种在实体利益和对外宣传两套话语之间游刃穿梭的技能,俄罗斯学者谢-卡拉-穆尔扎曾进行过精妙的分析。他引用著名作家戈尔·维达尔的话说:“美国的政治精英有个特点,就是拥有令人羡慕的本领,能说服人违反自身利益去投票。”[俄]谢-卡拉-穆尔扎将其称为意识操纵。“意识操纵是指通过对人的行为编制程序来对人施加精神影响的一种统治方式。这种影响用于人的心理结构,是暗中实现的,其任务是按照权力当局所需要的方向改变人们的意见、愿望和目的。“在美国,意识操纵是社会控制的基本手段,有一大批受过良好教育的职业脑力劳动者受雇于此。由于对意识操纵的重视,“美国专家在操纵事业上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他们甚至能够把那些看来正是反对权力圈的社会潮流转过来为统治圏效力”。正因为意识操纵在美国已经发展成为娴熟的统治技巧,所以民主概念在美国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纯象征性的东西,各路精英只是把它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印记来使用。“专业人士没人把它认真当一回事。“然而,无论美国精英支不支持民主,正如托克维尔所言,民主在美国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民情,正因为有此民情,所以美国精英想进行统治,反而只能通过意识操纵的形式。在这个意义上,谢-卡拉-穆尔扎认为,意识操纵恰恰是民主社会精英统治必须具备的技能,专制社会是不需要意识操纵的,专制社会可以靠暴力进行统治。美国精英集团的意识操纵技能之所以能够发展得炉火纯青,恰恰在于从建国时起,美国精英面对的治理环境就容不得暴力操控,因而精英若想维护自身集团利益就必须转而进行意识操纵。“意识形态这个公民社会的宗教替代物作为科学革命和启蒙运动的产物诞生在欧洲,但美国从一开始便成为群众意识操纵这一概念和操作技巧的主要缔造者。在美国这个摆脱了旧的等级文化传统的社会,产生了最纯粹、最完整形式的个人。在美国的民族先辈和殷实阶层中,就出现过一种尖锐的需求,要求控制由个人组成的巨大群体,而不采取国家强制的办法。因为这种强制办法根本行不通,而且与美国个人主义思想基础是相抵触的。与此同时,也无法号召人们去尊重权威这样的道德标准,因为欧洲否定权威的持不同政见者都跑到了美国,于是便产生了历史上崭新的,以诱导为基础的社会操纵类型。”当美国取得世界霸权之后,美国创制的意识操纵技巧,开始被运用于美国的外交战略和外交术语之中,成为美国进行世界秩序控制的主要手段。民主化研究很大程度上也很难摆脱服务于美国“意识操纵”工作的使命。


2.民主化研究与美国国家利益

拉斯韦尔曾经指出:“政治学的任务在于阐明情况,而政治哲学则要为政治选择提供辩护。”对于身负厚望因而众星云集的民主化研究而言,它非常荣幸又非常不幸地要承担起政治科学与政治哲学的双重使命,作为政治科学,它需要对现实进行经验性的研究,需要在价值中立的基础上承担起客观解释现实的使命,而作为美国对外推广自由民主的理论先导,它又要承担起为“某种选择提供辩护”的哲学使命,需要论证自由民主的普世性和其他民主模式的非民主性。正是这种双重使命,使民主化理论不断地陷入经验与规范的矛盾之中。在美国,“政治学向来以立场保守著称”,大量“佯装不偏不倚的作品实际上充斥着价值观偏见,而且是既保守又反政治的”作为美国的政治科学家,如果想获得学科主导权和主流地位,他们就必须游走于经验研究与规范研究之间。所谓经验研究,是指他们必须使用经验的研究方法以显示研究的科学性;所谓规范研究,是指他们必须保证经验研究的结论不能背离美国的核心价值。经验与规范在某些时候具有统一性,一项政治理论的科学性有时候同时表现为它的解释力和指导力,但这二者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矛盾的,很多对现实具有解释力的理论,当它试图超越解释现实的动机去承担预言家甚至某种事业推动者的使命时,这一理论就从科学滑向了意识形态。


民主化研究起源于政治发展理论,这一理论从选题到结论都与冷战时期美国的国家利益息息相关,并在美国政府的直接介人和资助下发展起来。民主化的研究动机决定了在民主化研究领域存在着政府与社会科学家之间的双向选择关系。很多秉承学术独立和科学精神的社会科学家拒绝政府对社会科学研究的介人,并主动远离由政府主导的相关学科研究。于是最初从事民主化研究的学者如李普塞特、阿尔蒙德、亨廷顿、白鲁恂等都在从事科研工作的同时,在政府机构或政府主导的科研机构兼任某种职务,他们首先是政治战略家,其次才是学者。他们游走于学府和政府之间,并能主动自觉地在两种身份中游刃有余地转换。



在美国从事民主化研究的学者隐性地分为两类,一类是服务于政府对外政策的,一类是进行纯粹的学术研究的。总体而言,非政策性学者所进行的研究,无论采取的是历史结构主义的研究方法还是博弈论和结构主义综合的研究方法,都对现实具有较强的解释力,但是正因为他们的研究注重于对历史和现实的客观解释,所以他们的研究因为规范性不足很少被政府采用,他们的理论在学术界很有影响,在政界毫无影响。而政策性的学者则占据民主化研究的主流,他们通过控制专业学会和专业刊物掌控着学科规范和学科评价体系。他们的研究首先服务于美国的国家利益,他们的任务在冷战期间表现为反共,在后冷战时期表现为向发展中国家推广自由民主。这一研究指向决定了其研究成果需要具有规范性和经验性的双重属性,前者服务于美国各个时期的政策需要,后者负责将这种政策指向性研究进行包装,使之尽量具有科学和价值中立的色彩。



在冷战时期,民主化研究领域的知名学者长期游走于政界和学界之间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但这是否意味着民主化研究服务于国家利益仅仅是冷战时期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呢?事实上不是如此。只不过早期民主化研究的学者涉足政界的表现是直接在政府相关部门做兼职,而当今民主化研究的学者则体现于接受政府的项目资助和参与外交咨询工作。比如,戴蒙德等人就直接参与过伊拉克战后重建的咨询工作。此外,戴蒙德主编的民主化研究领域的重要刊物《民主杂志》就是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出资主办的,这个杂志创建于1990年,其第一期就把问题的关注点集中于中国的64风波,之后的选题一直服务于美国对外推广自由民主的需要,成为民主化研究成果的发布平台和美国民主促进政策的理论检释基地。它刊登的论文主要围绕两个主题:一是用自由民主解读第三波民主化进程中的问题,二是对一些不同于自由民主模式的民主实践进行负面解读和定性。


正因为自由民主规范着民主化研究的结论,所以学者们如果想进入学科主流获得学科资源和身份,就必须遵循自由民主这一政治正确的研究结论,即使这些结论本身偏离了他们对问题进行分析时的有效经验。我们说民主巩固学近30年几乎都在进行无效研究也是基于这一规范性规则的影响,这一影响导致民主巩固学中经常出现分析与结论脱节的现象。学者们在对某个国家或者发展中国家民主化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经验研究时,常常能意识到问题的关键所在。例如林茨和斯泰潘在反思俄罗斯和拉美民主化问题时提出,主权国家的存在和国家对市场的干预对于任何国家的民主巩固都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他们得出的解决东欧、拉美问题的方案却仍然是反对国家干预的,把国家干预行为称作迎合民意的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施密特在分析第三波民主化问题的多篇文章中都提到新自由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主导地位和市场的排他效应使第三波民主化过程精英化,这种转型伤害了底层利益。他对此评价说,“对于推动民主,并没有一个民主的程序去决定改革的序列”,因此,“改革往往是经济学家和精英主导,因精英利益而设”?。但在其提出的解决方案中却从未有过针对市场负面效应的制度设计和与新自由主义不同的意识形态取向。


所以,一方面,学者们普遍意识到,第三波民主化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缺乏国家主权和有效政府。在一个政府没有统治和治理能力的国家,民主化和自由化只会加剧国家的混乱和放任非法力量掠夺国家和大多数人的财产。然而,另一方面,当俄罗斯真的出现普京那样的将国家凝聚起来的强势领导并提出“主权民主”的概念时,他们又会用自由民主的标准去否定“主权民主”的民主性质,将从叶利钦时代向普京时代的转型称为俄罗斯民主的倒退。这种充斥于理论研究和实践评估之间的冲突体现了美国政治学者的一种不由自主的身份意识。这种身份意识背后是美国的国家利益。正如伊多?奥伦教授所说:“美国政治学是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它不被承认的支柱和理想就是美国。它附属于它的国家而不是民主本身。”



责任编辑:温雨欣   

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15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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